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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文中学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专题学习讨论

来源:上海市尚文中学   发布人:徐薇薇   发布日期:2021-10-20      浏览人数:

2021年10月15日上午,尚文中学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专题学习和讨论。

教学教导、中共党员宋丽华老师对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通过,自2021年4月30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进行了导学。

宋丽华老师指出大家要充分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修订的重大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教育领域的基本法,是全面依法治教的法律基础。此次修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对教育基本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修订的五个条款,丰富了教育的指导思想、凸显了教育的重要地位、完善了教育方针、充实了教育内容,健全了“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法律规范和制度要求,对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宋老师还介绍了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修订的背景、过程和主要内容。此次修订对现行教育法涉及教育指导思想、地位、方针、内容的四个条款作相应修改,并着眼解决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完善相关法律责任。宋老师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第四章: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第五章:受教育者、第六章、教育与社会和第七章:教育投入与条件保障等四个章节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了导学。

党支部委员李健南老师指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进一步明确了自己作为教育工作者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内心中产生的是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我们要知法、懂法、守法,自觉规范教育教学行为,自觉践行立德树人的神圣使命。

科研主任梅守真老师强调,教育是党之大计、国之大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有“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的条款。作为教师,我们每一个人都责任重大,要积极履行法律法规中的规定,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教师的职责。

党支部书记谢慧芳指出,“五育并举”是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其中,德育是人的全面发展的灵魂,智育是基础,体育是基本前提,美育是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劳动教育是重要途径,尽管这五者内容不同,但是相互依存、互为条件、不可分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新征程已经开启,实现国家的现代化必须先实现教育的现代化,推动人的全面发展,提高全民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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