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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文中学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专题学习交流

来源:上海市尚文中学   发布人:徐薇薇   发布日期:2022-03-01      浏览人数:

2月25日上午,尚文中学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专题学习交流。

大家共同观看了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制作的关于颁布《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新闻宣传片。《家庭教育促进法》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承担起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家庭教育不仅是“家事”还是重要的“国事”。

党支部书记谢慧芳围绕总则、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法律责任五个章节中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导学。她指出《家庭教育促进法》中的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家庭责任”章节中对家庭教育内容和方式方法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在“社会协同”章节中强调了中小学校应当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工作计划,作为教师业务培训的内容,可以采取建立家长学校等方式,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特点,定期组织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并及时联系、督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加。

德育副教导王超表示,学校将面向家长加强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力度,通过组织安排好家长学校的课程,让更多的尚文家长成为“学习型”的家长。长期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支委委员李健南老师谈到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协同一致是非常有必要的。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第一课堂,良好的家风为学生健康成长奠基。副校长刘敏认为《家庭教育促进法》在回应了落实推进“双减”中家庭的责任,非常及时且非常有必要,学校要加强学习,持之以恒地做好家庭教育的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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